屈光参差

发布时间:2020-05-27 09:24:07

屈光参差定义:两眼屈光度不等,当相差2.50D,以上者称为屈光参差。
屈光参差原因:在眼的发育过程中,眼轴长度在逐渐增加,伴随角膜和晶状体逐变扁平,故远视的度数在不断减轻,而近视的度数在不断进展,如果两眼的发展时度不同,就可能引起屈光参差。除发育因素外,外伤或角膜病变、白内障手术后等亦引起屈光参差。


屈光参差的临床表现:
(1)双眼视功能障碍
(2)呈现交替视力
(3)单眼视力
(4)斜视

屈光参差的矫正原则:
(1)对12岁以下儿童屈光参差者

应尽早发现,尽量全部矫正。尤其注意矫正远视性屈光参差,是防治屈光参性弱视的关键。如上所述,屈光参差超过2.50D,两眼视膜像难以发生融合,大脑中枢遂将屈光度高的眼所形成的模糊视网膜影像加以抑制,致使该眼长期被抑制废用,遂成弱视。

儿童双眼视力仍在发育,所以即使低度屈光参差也能导致弱视。又由于外观上并无斜视,常会因未被重视而致漏诊。故屈光参差发生的年龄越小,弱视程度就越深。 因此,儿童屈光参差最迟应在6岁前得到合理矫正,儿童调节力、适应性强,故配镜时应积极进行全部矫正。
(2)对成年人屈光参差者
倘无自觉症状,视物又无困难,仍保持双眼视者可不必配镜矫治。
屈光参差者经检查为交替视力,如一眼正视或轻度远视,用于视远,另一眼近视,用于视近。患者虽无精确立体视觉,但未有任何不便,也无配镜要求,可不必配镜。
如有视力模糊、视疲劳现象等则需配镜矫正,两眼屈光度相差3.00D以下全部矫正,通常可获得正常或接近正常的立体视觉,应长期戴用。戴镜初期会有不适感,试戴数周可习惯。仍不能适应者,则酌情减低高度屈光不正眼的矫正镜度。屈光不正度较高的眼,如视力能矫正到0.5以上。且无明显斜视者,可试配角膜接触镜。

(3)至于老年人,若予以全矫正,会引发头疼等症状,因此宜对屈光不正度较轻的眼进行矫正,而对屈光不正度较高的眼予以低度矫正。若仍不适,可再酌情减以期适应,同时左右眼的矫正近点须相等。